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
经研究,定于2006年7月中旬起开展全省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监督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相关法律法规;
(二)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升勘察设计成果水平;
(三)引导和促进勘察设计企业加快改革、发展和内部建设;摸清全省各地区各勘察设计企业的实际条件和运作状况。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监管工作情况;
(二)全省各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内部管理及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的情况;
(三)全省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作和机构管理的情况;
(四)各外省进浙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的情况;
(五)全省各村镇建筑设计单位运行及设计成果质量的情况。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暂行管理规定》、《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等。
四、检查方式和阶段安排
(一)7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市组织自查,先检查本地区所有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再检查本地企业,检查具体时间和方式自定;
(二)8月上旬起我厅将组织若干个检查小组对各市进行检查,包括听取汇报、核查企业现场、抽查图纸,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前将开展检查组成员集中动员、培训;
(三)检查组抽查设计(审图)企业1~2套设计(审查)图纸,当场封好,带回杭州集中阅图。
五、处罚
本次检查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相应处罚,具体处罚细则详见附件。
六、其他
(一)各地要加强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至本地区所属各单位,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二)我厅组织全省检查,各地要准备好提供受检企业清单,由检查组随机抽查,并要求企业提供“2005年和2006年内完成的项目清单”,检查组将随机抽查项目;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为必查单位,着重检查5月份未完成换证的审查机构;
(四)各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到检查中;
(五)联系人:厅科技与勘察设计处
姚强 0571-87052842。
附件:相关检查用表、处罚细则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