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重大事故查处情况的函

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 2008-07-28 14:25:17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
    根据省安委会要求,各地请将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按附件一表式汇总成数据)及上半年重大事故查处情况(按附件二表式汇总成数据),于7月24日前报送我局质量安全处,以上数据应包括所属县(市、区)的这两项情况汇总。
    附件:1《2006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关数据》
          2《2006年上半年重大事故查处情况》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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