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 2008-07-28 14:22:43

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建管局、市政园林局(园文局)、城管局(城管办),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义乌市建设局:
   “五一”黄金周将至,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我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部和省安委会办公室有关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要以岗位自查、企业检查、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要手段,力争通过检查,发现一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或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保证各现场、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工程建设相关主体要对所有在建工程组织施工安全检查。检查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落实整改,排除隐患。重点:一是结合今年开展的专项整治,对临街建筑外脚手架、深基坑开挖、承重支模架和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二是加强节日期间施工现场预防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现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三是对节日期间加班的员工,要进行一次集中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四是全面加强夏季和汛期安全管理,充分做好各种灾害气候的安全预防工作。要对现场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围墙等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要加强对现场周边环境的监控,发现有可能造成地质灾害的迹象,立即采取确保人员安全的各项措施;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职工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职工宿舍基本的通风降温条件,保证职工有良好的作业和休息环境。五是落实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节日期间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进一步落实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和游乐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城市公园、游乐园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观念,把游览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最为重要的任务来抓,做到分工明确、细化责任、恪尽职守、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旅游高峰时段分流及景区防火等工作,确保“五一”黄金周游览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四、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营)、风景名胜区及公园游览设施的安全监管。节前,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对城市供水水源、制水制气、管道输送等重要生产环节和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和防范,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检查监测,配备抢修力量,确保正常。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和游乐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索道、缆车、汽车、游船、轮渡等旅客运载工具,对入口、通道、假山、园林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对攀岩、蹦极、探险、河流、射击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装备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城市燃气、供水行业要做好黄金周期间的保障工作,确保安全服务和安全运营。环卫部门要安排力量,及时清扫,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五、科学预测客流量,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接待能力。各相关部门要尽早做好“五一”假日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渠道,掌握和了解客流变化情况,对客流量作准确预测,努力把客流量控制在合理的容量范围内。热点景区和公园严禁超容量接待。要妥善应对节日期间高峰客流,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高峰时段的游客量,加强疏导监控和信息发布,严防发生踩踏等伤亡事故。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部门要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调度方案,尽最大可能满足客流高峰,保证游客出行方便、快捷。节日前,各地要对准备投入运行的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场站、设备设施的巡查和检修,及时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违章驾驶和疲劳驾驶以及无从业资格人员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确保假日期间,车辆安全营运。
   六、加强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要组织力量开展对影响公共安全的既有建筑物附加装饰物、构筑物、幕墙(包括玻璃、金属、石材幕墙)、屋面搭建改造以及大型户外广告牌的隐患排查,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管理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督促房屋产权人及使用人依法采取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七、加强各项应急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进一步落实事故快报责任,对事故灾难和涉及建设领域的自然灾害信息,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完善和落实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做到信息共享,形成抢险救援合力。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有针对性地完善节日期间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资金、设备和人员的保障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妥善地进行抢险处置。
“五一”黄金周期间,我厅值班电话:87053008,13588153008


                     

浙江省建设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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