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各县(区)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目标》的通知

来源:宿迁建设局 2009-02-09 08:14:15

宿迁市散装水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宿散领发[2009]1号

 

各县(区)散办:

  现将《2009年各县(区)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各县(区)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目标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

 

  附件:

2009年各县(区)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目标

  一、共性目标

  1、做好目标分解,组织实施,考核督查。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制约机制,确保应当的事项全面公开,办事程序规范,制约措施有效,规章制度有所创新。

  3、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4、加强内务管理,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所有工作资料必须建档,分类管理,装订成册。

  5、加大政策宣传报道工作,向散装水泥相关的网站及刊物提供信息不低于10篇。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个性目标

1

宿豫区

  1、加大城区“禁现搅拌”工作力度,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10万立方米。

  2、在建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不低于70%。

  3、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力度,专项资金征收率不低于90%,严格把握政策,确保不出差错。

  4、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

泗洪县

  1、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15万吨,散装率达70%。

  2、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12万立方米。

  3、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力度,专项资金征收率不低于90%,严格把握政策,确保不出差错。

  5、系统建立相关企业信息台帐和管理台帐,确保全覆盖。

3

泗阳县

  1、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6.5万吨,散装率达70%。

  2、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12万立方米。

  3、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力度,专项资金征收率不低于90%,严格把握政策,确保不出差错。

  5、系统建立相关企业信息台帐和管理台帐,确保全覆盖。

  6、确保省级“禁止现场搅拌”县通过省级验收。

4

沭阳县

  1、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10万吨,散装率达70%。

  2、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20万立方米。

  3、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力度,专项资金征收率不低于90%,严格把握政策,确保不出差错。

  5、系统建立相关企业信息台帐和管理台帐,确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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