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地区建设局文件
铜地建[2009]1 号
铜仁地区建设局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地直工程各施工和监理单位:
根据贵州省建设厅、铜仁地区行署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冬季、春节和“两会”期间不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我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冬季、春节、“两会”期间和2009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冬季、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县(市、特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冬季、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责任制度,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力度,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能力。
(二)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县(市、特区)质(安)监督机构和工程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监理职责、严格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电气焊接等动火作业管理,严禁工程冬季保温使用明火,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的普及教育,切实增强公众特别是农民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严防发生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爆炸等事故。
(三)春节期间各建筑工地应原则上停止施工。如需继续施工的工地,需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经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盖章签字同意,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施工。对在春节期间施工的工地,各地、各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控制现场工作作业时间,并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节后复工前,施工单位要对所属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细致有针对性的自查,工程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核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复工。
(四)各县(市、特区)建设局、各单位要做好民工返乡工作。施工单位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对于滞留工地的民工,施工单位应保障正常的住宿和饮食条件,提供必要的保暖用品,保障工地民工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
(五)针对冬季天气、环境特点,做好应急物资、人力的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冬季事 故抢险和处置工作方案,严格春节期间值班制度。各县(市、特区)建设局、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值班,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若发生安全事故,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县(市、特区)建设局应加大对辖区内建筑工程的监管力度,认真组织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排查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预防火灾、高处坠落、坍塌、触电、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对民工居住区的住所进行检查清理,不能居住在未完要的施工工地,防止因住房垮塌发生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防止因拖欠民工工资产生不稳定因素。对在排查及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在短期内不能完成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建设工程项目,要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施工及隐患严重的建设工程项目要对相关责任人作不良记录。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春节、两会期间,全区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全封闭施工并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制度,施工企业应派专人值班,对工地各种突发事故及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各县(市、特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的节日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及重大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报告制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各县(市、特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于2009年2月3日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出书面总结报我局,我局于2009年2月底以前对全区冬季、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进行2009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2009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铜仁地区建设局
二○○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