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地区建设局文件
铜地建[2008]151 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大龙开发区建设局:
按照《铜仁地区建设局关于下达2008年建设工作业务目标的通知》(铜地建〔2008〕29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建设局完成2008年新墙材推广应用及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11月25日~12月2日,各县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所有在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提供建筑节能执行情况统计表)。
(二)所有在建民用建筑新墙材基金征收情况(提供新墙材基金征收情况统计表,准备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2008年专项基金收费票据原件备查)。
(三)禁实工作开展及新墙材推广应用情况(以组建新墙材生产企业为重点)。
(四)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项目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提供2008年建筑设计节能项目汇总表、2008年建筑节能施工项目汇总表)。
三、检查方式
(一)各县抽查2-3个在建民用建筑工程使用新墙材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抽查工程由各县建设通知建设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
(二)按照检查的内容及要求核对相关资料。
(三)听取各县建设局相关工作汇报,汇报材料按本通知“检查内容及要求”提出的4个方面和年初下达的建筑节能考核内容准备。
四、检查组织及成员
第一组 组长:李建军
成员:张庆伟、艾宗宇
负责检查:江口县、铜仁市、松桃县、玉屏县、万山特区、大龙开发区
第二组 组长:杨通国
成员:吴根华、黎友林
负责检查:印江县、沿河县、德江县、思南县、石阡县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1、新墙材基金征收情况统计表
2、建筑节能执行情况统计表
3、2008年建筑设计节能项目汇总表
4、2008年建筑节能施工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