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实施意见

来源:铜仁建设 2008-11-11 00:00:00

贵州省铜仁地区建设局文件

铜地建建[2008]69 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大龙开发区建设局,地区质(安)监站,地直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现将《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实施意见》(黔建施通〔2008〕4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