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调研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350号)要求,决定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现状、在规范建设市场招投标活动中的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如何进一步规范发展等进行全面调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一)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分析:包括甲级、乙级和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对代理机构数量和结构合理性进行分析;这些机构中从事招标代理工作从业人员数量、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数量、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量、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对从业人员和注册人员数量、素质状况进行分析;对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其他相关资质情况及相应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分析。
(二)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情况分析:包括甲级、乙级和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2004年至2007年5月完成招标代理业务情况,本地区新开工工程项目,实行招标代理项目,实行招标代理项目占本地区新开工工程比例;进入有形市场开展业务的项目占实行招标代理项目的比例,私人投资工程、房屋市场、铁道、交通、水利及其他工程占实行招标代理项目比例;本地区代理机构营业收入,招标代理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按照国家标准应取得招标代理收入,招标代理收费压价和拖欠情况,以及代理机构利润情况分析。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规范本地区建设市场起到的作用。
(四)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举报投诉招标代理机构情况,包括投诉的数量、所涉及内容、目前已查实或处理投诉的数量及涉及的企业等情况。
(五)本地区已出台的有关招标代理法规、规范性文件名称(请将法规原文作为附件上报);拟出台规范招标代理的文件名称。
(六)今后培育和发展招标代理机构,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思路、措施、办法和建议。
二、调研方式
(一)书面调研。
1.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紧组织本地区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认真填写附件“企表一”和“企表二”;并按照“建表一”和“建表二”要求汇总本地区的情况。
2.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调研主要内容”的要求,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书面材料。企业表格、汇总表格和本地区调研书面材料一并于2007年6月25日前报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实地调研。在各地调研的基础上,我厅将选择有关地市进行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市场主体座谈会和现场考察两种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本区调研工作并提前做好省厅和建设部调研的准备工作。
三、调研要求
(一)本次调研工作时间紧,请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抓紧通知辖区企业认真填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调查表》(其中企表1、企表2由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建表1、建表2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按照调研主要内容开展调研工作,按时报送书面调研报告。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企业填报的有关数据,严禁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研统计数据准确性。
(三)调研工作中,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召开市场主体座谈会、招标监管部门座谈会、招标代理企业座谈会,充分掌握招标代理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各地上报的调研报告要有数据、有分析、有实例。
(四)举报投诉招标代理机构情况除统计数量外,还应上报举报内容、查实情况及被举报企业情况。
联系人:王世虎,电话:0371-66228613
电子邮箱:jlwsh@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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