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来源:丹东工程造价信息网 2008-10-08 16:24:39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丹造价字〔2008〕2号
关于丹东地区2008年建设施工企业
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企业:
为了配合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贯彻执行,满足招标投标工作需要,根据辽建价发(2008)6号《关于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决定对丹东地区2008年建设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进行核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围
凡丹东地区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及外埠来丹施工企业均在核定范围内,施工企业以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核定2008年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二、核定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上报方式对申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予以核定,并收回原已核定标准。
三、上报材料
施工企业申请核定规费计取标准时,应填写《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请表》(登录申报系统打印)一式两分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200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年终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企业2007年度上报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
4、企业2007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意外伤害保险费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封皮白色黑体字上部“2008年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材料”下部为企业全称加盖公章,报送到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管理科。电话:0415--2169198
四、申报时间:
2008年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申报时间:2008年4月1日--2008年4月30日(周六、周日、法定假日休息)
五、网上申报:
凡申报企业必须在网上进行数据申报,并请登录丹东造价信息网http://www.ddzj.com.cn点击“规费计取申报管理系统”
1、首次申报规费计取标准的企业填写“初始申报表”。
2、已申报过的企业填写“续期申报表”。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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