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贵州交通造价信息网 2008-10-08 10:33:13
 

根据交通部质监总站《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质监办字[2005]71号)和《关于印发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质监综字[2006]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贵州省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刘少庆

副组长:何宗华

成  员:李  健、卢晓晴、  孙  力、  罗  强、  刘金坤  熊  文、罗湘黔、  刘  扬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试日常工作,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刘  彤、 许明雷

成员:叶安萍、 刘礼英、 王敏侃、 唐筱莉、吴锡玫、 朱莉

 

联系电话:0851—5992701,联系人:叶安萍  刘礼英

 

(二)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站)为我省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其工作职责为:

1、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考试计划,报质监总站核备;

2、发布考试通知,组织报考,审查报考者资格;

3、组织考试,负责监考,承担相应考务工作;

4、组织对检测员的考卷评判;

5、核发检测员考试合格证书;

6、建立并维护考试合格检测人员的信息管理数据库。

 

(三)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我省考试工作的承办单位,负责考场考务工作。

 

二、考试内容、方式

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分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两级,专业和科目设置如下:

级别

类别

专业

科目

内  容

试验

检测

工程师

公路

工程

道路专业

路桥基础

土工试验、材料试验、几何线形、交通工程(不含机电)

路基路面(含实际操作题)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无机结合稳定材料、路基路面现场检测

桥隧专业

路桥基础

土工试验、材料试验、几何线形、交通工程(不含机电)

桥梁隧道(含实际操作题)

结构混凝土、桩基、地基基础、桥梁隧道结构及构件检测

交通工程

专业

交通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

水运

工程

材料专业

公共基础

数理统计、计量、质量体系、法规

材料专业

原材料、水泥混凝土、土工

结构专业

公共基础

数理统计、计量、质量体系、法规

结构专业

地基基础、桩基、结构检测

试验

检测员

公路

工程

道桥工程

材料试验(含实际操作题)

土工试验、建筑材料及其混合料

工程检测(含实际操作题)

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几何尺寸等

交通工程

专业

交通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

水运

工程

材料专业

公共基础

数理统计、计量、质量体系、法规

材料专业

原材料、水泥混凝土、土工

结构专业

公共基础

数理统计、计量、质量体系、法规

结构专业

地基基础、桩基、结构检测

 

考试由机考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机考部分采用远程在线随机抽题组卷、机上答题的方式。实操部分考试在计算机上随机抽题,纸上答题。考生考试有不合格门次未取得证书的,合格的考试成绩累计2年内有效。每个考生可报考多个专业。

 

三、报考条件

申请考试的试验检测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申请试验检测员考试;

4、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一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可申请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

 

四、免试条件

1、持2003年8月12日(以《关于公布已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交通部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交体法发[2003]322号)2003年8月12日发布时间为界)以前,省交通厅审批核发并经复审合格的检测工程师证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累计10年以上,年龄超过45岁者,可在2007年11月30日以前直接申请换发新的检测工程师证;

2、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可免试基础科目。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由考生本人登陆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网站(http://zjz.moc.cn),按规定如实、准确登录本人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考生注册的姓名必须和身份证一致,所设置的密码为考生进入、修改个人资料、登录考试及查询考试成绩的唯一凭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将无法参加考试。每名考生每年相同科目的报考次数不得多于2次。

2、资格审查

    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后,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的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标准证件照片4张,提交省站进行审查。

    报考材料通过审查的视为报名有效,准予考试。仅在网上登录但未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报名无效。报名材料经审查完成后不得修改。

3、领取准考证

    各单位派专人凭报考人员名单及介绍信到省站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同时交纳考试费用(每人每科150元)。

 

六、考试安排

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根据考试人数情况分期分批安排,根据报名时间顺序、人员所属单位及各检测机构申请《等级证书》的情况统筹安排。

1、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定期组织,每期人数150人左右。

2、试验检测员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定期组织,每期人数150人左右。

 

七、考务工作安排

1、监考人员由考试工作小组在省站和考点学校工作人员中抽选,考前集中对所有监考人员进行监考教育和培训;

2、每个考场配监考人员2名,挂牌上岗,监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考试工作小组派专人巡考;

3、考点学校派专人负责考点后勤、医务、保卫等工作;

 

八、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有实际操作题的科目要自带钢笔、计算器;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并置于考试桌面明显位置,遵守考场纪律,迟到半小时以上不准进场,考试开始半小时之后方允许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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