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桩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建设厅 2008-10-06 17:55:08

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局:

    为加强基桩检测市场管理,提高基桩检测水平,确保基桩检测数据的科学、公正、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建筑法》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桩基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基桩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基桩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基桩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可以考核检测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只有经计量认证合格的基桩检测机构才具有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资格,所提供的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基桩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督促基桩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工作。
 
    二、要制定基桩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计划。全省计划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基桩检测机构首次计量认证工作,请各市建设局根据这一时间安排和每个基桩检测机构的具体情况,提出3年和每1年度的基桩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计划,于5月15前分别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建设厅。

    三、基桩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工作要求。基桩检测机构除需具备检测资质外,还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才能开展基桩检测业务。考虑到我省的实际情况,对已经取得基桩检测资质的单位设立3年过渡期,新申请的基桩检测机构在取得资质后,必须在试运行后(半年)通过计量认证方可开展工作。
 
    四、基桩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考核标准。各地基桩检测机构要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加以落实,要认真做好计量认证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考评办法和时间将根据计量认证工作计划另行通知。

    五、基桩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考评组织和分工。基桩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基桩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工作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计量认证考核严格执行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工作程序》,考核通过的基桩检测机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证。

    以上通知,请各地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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