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建工(2003)3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厅对有关监理企业的资质年检、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公示、复核。现将审核批准的第三批18家企业的年检结论、3家老企业和3家新设立企业的资质审批意见以及资质申请不予批准的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同时,我厅在江苏建设信息网(网址://www.jscetcc.com">http://www.jscetcc.com)上予以公告。
批准资质的新设立工程监理企业,应按《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监理人员注册手续后,方可到我厅领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
1、江苏省2003年第三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结论和资质审批意见一览表
江苏省建设厅
二○○三年八月七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