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初审意见公示(2008-37号)

来源:江苏建设厅 2008-10-06 11:07:04
 

现将近期申请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的初审意见予以公示。本次资质初审意见的公示时间为:2008年6月06日至06月13日。

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或需要根据公示意见补正材料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七楼0705室,邮编:210009,联系人:黄耀日、马成,电话:025-83346922)反映意见或补正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补正材料请注明公示期号和企业序号。

 

附件: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公示表

 

 

 

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行政审批中心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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