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江苏省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发[2003] 39号)的有关精神,现就2006年度江苏省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2006年江苏省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一)2006年度江苏省首次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9月23日至24日(星期六、日)。市人事考试中心按《2006年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安排,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原则上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各级别考试科目设定如下:
初级:《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和《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3个科目;中级:《社会工作基础理论》、《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政策与法律基础》和《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5个科目。
(二)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三)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使用即按作弊论处。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
(四)全省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管理模式:
1、中级水平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周期为2年,即:报考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的水平等级证书。
2、初级水平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的水平等级证书。
四、 报名工作
(一)从事或准备从事社会工作者工作的人员不论学历和资历,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报考任一级别的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
(二)报名时间6月12日至6 月14日,报名地点: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解放东路888号428室),咨询电话:82823315,82829498。省各直属单位按属地原则报名。
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的考生请到相应的市(县)、区人事局报名。
(三)报考者填写好报名表并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3、填写好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信息卡可以提前到考试中心领取,也可在报名时填涂)
五、教材征订
教材的征订在考试报名时同时进行。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部分社会化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4]39号、苏财综[2004]32号)精神,2006年度江苏省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
一、< src="/UpLoadFolder/2008\09\28\200892820157.gif" border=0>2006年度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工作计划.doc
二、< src="/UpLoadFolder/2008\09\28\200892820157.gif" border=0>2006年度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教材征订单.doc
三、 < src="/UpLoadFolder/2008\09\28\200892820157.gif" border=0>2006年社会工作者水平等级考试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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