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山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考试的通知

来源:忻州建设信息网 2008-09-28 09:02:16

 

晋建建函字[2008]63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省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2007年度山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参加山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两份卷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及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学历);
  2、已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或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
  3、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且目前从事监理工作。
  (二)凡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以参加监理工程师岗位一份卷考试。
  1、1970年及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已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且目前从事监理工作。

  二、考试用书及科目
  考试用书: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统编教材。
  两份卷考试科目: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综合、案例分析。
  一份卷考试科目:案例分析。

  三、申报程序
  考试报名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初审、汇总上报至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个人报名。
  (一)本人填写《山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附表1);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报考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考核推荐,填写《山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考试人员登记表》(附表2,报考两科、一科分别打印列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申报人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报名表上,另外两张背面写上姓名),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汇总打印《山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考试人员登记表》(附表2,报考两科、一科分别打印列表),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企业原始申报材料各一份报省建设厅建管处。

  四、报名时间
  2008年3月12日~3月14日。

  五、考试时间
  2008年3月29日(以准考证确定时间为准)。

  六、考试地点
  太原市(见准考证)。
  联系电话:0351-3173284;
  联 系 人:李海霞。


  附表:< src="/UpLoadFolder/2008\09\28\20089284211.gif" border=0>1、[山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考试报名表;].doc
     < src="/UpLoadFolder/2008\09\28\20089284290.gif" border=0>2、[山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考试人员登记表].xls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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