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要求做好《标准》宣贯培训

来源:齐齐哈尔建设网 2008-09-26 09:54:04
   本报讯 记者胡春明报道 为配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发布,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标准》的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确保《标准》的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提高对贯彻执行《标准》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也应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年内使本地区从事公共建筑设计、监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以及管理等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普遍轮训一遍。 通知还要求切实加强《标准》的实施与监管,对不符合《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得予以备案。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情况,适时组织《标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摘自2005年4月29日《中国建设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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