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的通知(常建管[2008]12号)

来源:常州建筑业管理处 2008-09-19 18:57:09

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为提高我市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表彰在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中成绩突出的建造师,促进建造师队伍素质的提高,根据苏建协建工委(2008)第01号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08年度组织推荐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的活动。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金坛、溧阳、武进和新北区建管部门按照2008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参考名额(附件1) 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附件2)所规定的条件、程序,严格初审后,按排名先后出具书面报告向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推荐申报。市区(钟楼、天宁、戚墅堰)企业直接向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推荐申报。

二、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08年9月19日止。

三、申报人资格:申报人应是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注册成功的注册建造师。

四、填报资料要求:

1、申报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附件3)一式二份,并附相关附件资料一份(统一使用A4纸型)。申报人应将提供的有关附件资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加贴封面(附件4)。

附件材料内容:

(1)申报人身份证;

(2)建造师注册证书;

(3)企业出具的申报人在岗证明(原件);

(4)代表工程的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在省外的参建工程必须附分包合同,并由省驻外办事处出具证明);

(5)工程获奖文件;

(6)工程获奖证书(合同或获奖证书中对申报人担任项目经理身份不明确的,应由工程所在地市 (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上述材料除第(3)项必须提供原件外,其他均为复印件。

2、申报人所用代表工程如果不是其建造师注册企业承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该工程项目经理情况的证明。

五、申报人所承建的工程获奖时间:市优为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省优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获奖时间以获奖文件发放时间为准。

六、2008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工本费500元/人,请在上报材料时一并缴纳;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应附申报汇总表(附件五)电子文档。

七、所申报的资料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申报人参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八、联系人及电话:

市  区:范苏华  0519-86609190  86626590

金  坛:周  健  0519-82353526

溧  阳:谢  勇  0519-87261828

武  进:陆  晔  0519-86312683

新北区:刘宇杰  0519-85175619

 

 

 

 

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 src="/UpLoadFolder/2008\09\19\20089195771.gif" border=0>附件1: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推荐参考名额

< src="/UpLoadFolder/2008\09\19\20089195771.gif" border=0>附件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

< src="/UpLoadFolder/2008\09\19\20089195771.gif" border=0>附件3: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

< src="/UpLoadFolder/2008\09\19\20089195771.gif" border=0>附件4: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 src="/UpLoadFolder/2008\09\19\20089195771.gif" border=0>附件5: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汇总表

< src="/UpLoadFolder/2008\09\19\20089195771.gif" border=0>附件6: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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