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1日局以通建政发〔2008〕221号文件,下发了南通市建设局关于转发市级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学习和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明确要求基层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在7月18日前自行组织考试,考试答题情况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截止7月18日仍有下列处室和单位未报送相关材料:
1、未报送做好的《自考题》的机关处室有:
公用事业管理处、建筑行业管理处
2、未报送《统计表》的基层单位有:
建校、监察支队、审图处、城市照明管理处、绿化造园总公司(因报电子文本,如有误,请与机关党委核对)。
请上述处室和基层单位在7月22前将做好的《自考题》或《统计表》报机关党委。
局政治处
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