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发布查处市区违法违规建设工程的通告

来源:黄冈建设信息网 2008-09-17 10:35:28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查处市区违法建设决策部署,促进城市建设健康持续发展,5月15日,市建委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市区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工作,并在黄冈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了以下五项通告:

(一)各建筑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及开发经营活动,不得采取涂改、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资质,不得在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情况下承揽工程,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筑企业在从事开发经营、承揽工程活动中,应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各项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合法经营。

(三)任何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其资质转借给其他个人从事违法建设及变相开展房地产经营活动。

(四)如违反上述规定,市建委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没收非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并按照《黄冈市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上网公示。

(五)欢迎社会各界对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向市建委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367038。

< SRC="/UpLoadFolder/2008\09\17\200891735277.jpg" ALT="" WIDTH=780 HEIGHT=42 border="0" usemap="#Map">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