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宿迁市建筑企业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宿迁建设局 2008-09-16 15:46:09
宿迁市建设局文件
 
宿建管发〔2006〕11号
 

 
关于举办宿迁市建筑企业负责人继续教
 
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建管处,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发挥建筑企业在我市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局领导要求,企业负责人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经与省建管局联系,省局决定在我市举办一次企业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6年8月4日-----6日;
    二、培训地点:市建设大厦二楼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1、中小型建筑企业的管理;2、中小型建筑企业融资与企业多元化;3、中小型建筑企业经营如何降低法律风险;
    四、参加人员: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营负责人,三级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培训费用:350元/人;
    六、报到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宿迁市建设大厦908房,报名时间:2006年8月1日—3日,
联系电话:  4387308;
    此次培训结束时由宿迁市建设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由省建管局发培训合格证,此次培训合格证将作为企业资质年检复查的重要依据,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合格的,企业资质年检复查将不予通过。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