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提纲
来源:淮南人事编制网 2008-09-15 16:52:23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7]61号)精神,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做好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宣传工作,制定本宣传提纲。
一、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背景和意义
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以及广大农村还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切实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具体行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建设一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才队伍,有利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通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为农村输送一批高素质人才,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通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形成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氛围。要通过这项工作,让广大高校毕业生熟悉国情,了解民情,不断增强热爱农村、扎根基层、服务人民、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们在艰苦的基层经风雨、见世面,丰富阅历,磨炼意志,提高能力,全面发展。
二、"三支一扶"计划的内容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间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农村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可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在农村乡(镇)从事农业(含林业与渔业)实用技术的宣传和推广;参与或领办科技示范项目;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在县(区)扶贫办的指导支持下,立足农村实际,开展扶贫工作。
三、招募岗位与范围
2007年全市计划招募33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凤台县、市辖六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与渔业)和扶贫工作。
四、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的本市户口的应届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均可报名: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市"三支一扶"办将在淮南日报、淮南人事人才网发布招募公告,公布2007年"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招募报名流程等相关事项。并于8月12日至8月13日在市人才市场设立报名点组织报名。
六、考试与录用
"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省下达的招募计划和报名情况,对报名者进行考试考核,考试的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月9日。《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等。市"三支一扶"办从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中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通过体检后,市"三支一扶"办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派遣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组织入选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将确定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名单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七、体检标准
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对入选毕业生进行体检,确保毕业生身体素质符合基层工作的需要。体检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统一组织进行。
八、岗前培训
经审核确认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市"三支一扶"办将对签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农村工作现状,使毕业生了解基层的情况,熟悉基层的政策,更好地投入到基层工作中去。培训结束后,派遣到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事部门。
九、享受待遇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200元的交通补贴。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为毕业生办理银行卡,将生活、交通补贴全额划拨到毕业生个人银行卡,并指定保险公司统一为毕业生办理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十、服务期限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三支一扶"毕业生要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如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须经省"三支一扶"办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未完成服务期限的大学生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十一、日常管理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管理,坚持服务单位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为主,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对日常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县(区)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和考核工作;服务单位承担具体日常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二、户口、档案关系管理
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离校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服务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单位所在县(区)人才中介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及"三支一扶"有关证明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统一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三、考核管理
县(区)人事部门负责对"三支一扶"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凡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毕业生,由团县(区)委会同乡(镇)党委负责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将考核材料汇总报送县(区)"三支一扶"办,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市"三支一扶"办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由人事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十四、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也可以申请延长服务期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自愿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将其本人人事关系转入该事业单位;
2、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
3、报考公务员的,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门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政策;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
淮南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
二○○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