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淮南市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公告
来源:淮南人事编制网 2008-09-15 16:50:48
根据皖人发[2005]34号文件精神,我市选拔17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其中凤台县6名,田家庵区2名,谢家集区3名,八公山区2名,潘集区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未就业的高校应历届毕业生,专业不限(市外生源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持大专学历报考凤台县的考生须具有凤台县户口),年龄28周岁以下(1977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基本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农村基层工作,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时间:2005年7月1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市人事局院内人才市场大厅;办法:考生须根据志愿分县、区报考,不得兼报。考分公布后,根据考生的分数按报考的县、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如遇入围考生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即依“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的分数裁定,如再相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加试或面试确定。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出具毕业高校证明)、户口本、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考务费110/人,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身份证、毕业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由省人事厅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时间为2005年8月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9: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综合知识》
四、选拔对象管理和试用
今年选拔的高校毕业生锻炼期2年。锻炼期间,毕业生的行政关系及档案由县、区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工资由县、区人事部门参照行政机关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在专项经费中代发,经费由县、区财政列支。2年后,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综合测评,
合格的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自谋职业。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6678277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事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