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 来源:建筑网   2018-03-13 09:34:41
摘要:

政府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标准定额司→省总站→市站→区分站),明确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行使建设管理职能。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职能:可简称为:四制定,一负责、一监督。1)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其实施;2)制定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其执行;3)制定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并监督执行;4)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并监督指导其实施;5)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1、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

政府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标准定额司→省总站→市站→区分站),明确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行使建设管理职能,

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职能:

可简称为:四制定,一负责、一监督。

1)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其实施;

2)制定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其执行;

3)制定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4)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并监督指导其实施;

5)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行为。

2、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行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其行业管理的主要职能包括9个方面:

(1)研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方针,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

(2)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机制;

(3)发挥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