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靖远县刘川镇电灌管理局供水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审)工程于另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被罚款16.07万元,公示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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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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