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坪山大道与坪联路交汇处东北侧公共绿地堆放余泥渣土(堆放面积为8.28平方米),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十九条,《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第44项被

相关工程

--时间2022-10-09
项目经理--信息来源
附件

深圳市湖里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