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424执249号
四川安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冉龙碧申请执行你(单位)劳务工程款纠纷一案,冉龙碧申请执行的标的为13234.5元,你(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已支付13234.5元,从2020年4月16日起按1.75‰计算的利息冉龙碧自愿放弃。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起已支付给冉龙碧。至此,冉龙碧申请执行的丹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的(2020)川1424民初47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2020年4月15日支付原告冉龙碧劳务工程款13234.5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