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及《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被罚款29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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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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