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北京华誉维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20-07-2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8民初20391号

原告:**,男,1973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加罗公路1485号43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江波。

被告:北京华誉维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2层20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民。

原告**与被告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誉维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提出的撤诉申请,未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亦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  判  员   曾 竞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崔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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