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工程没有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投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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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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