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市北区洛阳路34号的洛阳路34号项目提供施工劳务过程中,未对施工区域内一根自来水供水管及时维修,造成该自来水管跑水、漏水,依据《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被罚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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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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