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处、委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庆安办[2007]23号)及我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发[2007]146号)的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进度,交流信息、通报情况,促进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现将《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进度快报表》(表1)及《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表》(表2)下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表格的内容、说明和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填报,并于2007年7月20日前(以后每月于27日前续报),将快报表报委质量安全科。
二OO七年七月三日
报:省建设厅
抄:市安监局
发:市有关企业,本委机关有关科室
附件1:< src="/UpLoadFolder/2008\09\13\20089132435.gif" border=0>
[2007]附件.doc
附件3:< src="/UpLoadFolder/2008\09\13\20089132446.gif" border=0>
Book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