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1、《建筑法》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三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87号令)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
3、《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
二、办事程序:
1、新设立的建筑装饰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向注册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资质(市区企业由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处受理);
3、县(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建设委员会;
4、经市建设委员会初审后报省建设厅。
建筑装饰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按2、3、4程序申报。
三、申报材料:
新设立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企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8、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企业应将2、3、4、5的复印件装订成第一册,6、7、8复印件装订成第二册。
申请资质升级企业,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9、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10、企业的上年度财务决算年报表;
11、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1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出具的针对《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综合评价意见;
13、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当年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企业生产财务情况统计表》(c102 c103表);
14、《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业绩信用登记管理手册》。
升级企业应将2、3、4、5、9、10、13、14的复印件装订成附件第一册,将11、12复印件装订成附件第二册,将6、7、8复印件装订成附件第三册。企业必须提供附件资料的原件由各受理单位核对。
四、承办部门: 市建委装饰办
五、承诺期限: 20日内。
六、收费标准: 免费。
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