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处:
根据省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专项督察的通知》的要求,为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建筑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止“集访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开展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省建设厅等三部门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专项督察的通知》上规定的五项督察内容进行检查。
二、检查要求
1、检查2004年以后开工且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3个。有投诉、举报的2004年以后开工且竣工的社会投资项目2个。
2、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个,社会投资项目1个。
3、省清欠办交办的投诉案件处理情况。
4、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填写《案例记录单》转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查分工
成立3个检查组,第一组组长单位为市建委、第二组组长单位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三组组长单位为市监察局,由各委、局领导为组长,每组成员3人,从各有关部门抽调。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
第一组检查:市区、怀宁县、望江县
第二组检查:枞阳县、桐城市
第三组检查:宿松县、太湖县、潜山县、岳西县
五、准备工作
各县(市)、市区准备下列资料:
1、清欠书面汇报材料;
2、受检的竣工项目和在建项目有关资料;
3、本县(市)投诉受理情况。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抄报:省清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