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市〔2006〕292号)转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并结合省清欠办《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察工作的通知》(建清办〔2006〕40号)、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专项督察的通知》(建管〔2006〕389号)要求,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解决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对每个建筑工地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款拖欠问题落实专人限期督办。对发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
二、要做好投诉个案的接待受理工作,做到专人接待、专人受理。对受理的投诉要做到件件有反馈,件件有结果。
三、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市清欠办要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应急资金;对突发的农民工工资拖欠个案可以按照《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建筑业企业存入的工资保障金中先行垫付。
四、各地区的建委负责人、清欠办负责人、联系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请各市建委、清欠办将负责处理投诉举报的负责同志及具体承办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
联系人:周铁钧 方国武 联系电话:0551-2871504 287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