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协字(2006)2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市建委《关于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庆人办发[2006]1号)文件精神,现将建筑专业技术职称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已申报建筑工程类和建筑经济类的高级、中级、初级(不含技术员、经济员)职称的且已被初审、复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地点:为了便于统一管理,确保教学质量、顺利通过培训考试。培训地点选在黄山市黄山区(原太平县)黄山饭店。
三、培训时间:因参加培训的人员较多,为了不影响工作,培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培训时间:11月17日报到,18日至21日培训考试;第二期培训时间:11月22日报到,23至26日培训考试。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培训人数将应培人员分两期妥善安排,不得遗漏。
四、费用。食宿费每人每天按90元收取(共450元)。职称评审、培训费用未缴的在黄山饭店报名时一并缴纳。
五、要求。按照市人事局、市建委文件精神,凡申报各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继续教育培训并参加考试,凭报到登记和考试成绩合格方能提交职称评委会进行评审发证。
联系人:赵松林 电话:5538231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