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2007〕59号
关于开展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政策宣贯会议”的精神,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各单位自行登录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in.gov.cn)下载《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过渡有关问题的说明(建市监函[2007]82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号)等有关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要求,按要求自行组织申报。
二、报送时间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受理时间为
三、申报要求
1、各企业在组织申报前,要摸清项目经理执业情况,如持有其它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者,不予申报。
2、此次申报与注册工作同步进行,要按照建造师注册有关规定进行网上填报(www.coc.gov.cn),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条形码书面申请表,申请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的报送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民航、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专业的报送申请表一式四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准备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市建工局队伍科,书面材料有:
(1)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
(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单位、个人名称不符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代表工程业绩材料。
3、防水专业项目经理可靠建筑工程专业申报;防腐消防、建筑智能化等专业可靠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申报。
4、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比照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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