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山 市 建 筑 管 理 处
黄建管函[2008]81号
关于2008年秋季一年制工民建中专班报名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局)、中心城区建筑业企业:
按照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期已结束,建设部已明文规定,自2008年开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造师资格。
省城建学校在我市开设的中专班,使我市一批从业人员取得了报考建造师的资格,但目前具有建造师资格的人数尚不能满足我市建设工程管理的需要,为帮助更多想报考建造师的人员取得报考资格,经与省城建学校联系,现招收08秋季学员。
要求如下:
1、条件:具有高中、职高以上学历、免试入学。
2、学习形式:自学与面授相结合。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表一份、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8张、学费3000元/人。
4、报名截止时间:于2008年9月20日前到建管处报名。
联系电话:2354168、2354715。
联系人:吴继红、伍曦。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抄送:省城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