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黄建办[2006]160号
关于市建委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务中心和
撤销市建委二楼“一站式”服务窗口的通知
委属有关单位、各业主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黄字[2006]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委机关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我委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受理、结果送达。同时撤销市建委二楼“一站式”服务窗口,今后不再在建设大厦二楼窗口受理、办理相关业务。各业主单位如欲办理我委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请直接到市政务中心办理。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六月一日
抄送:市政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