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做好建设领域近期清欠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新城区管委会、市水利局、交通局、中心城区建设、施工单位:
清理、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端午节即将来临,为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日常投诉接待工作,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的投诉,防止矛盾激化。
二、认真排查,全面掌握拖欠情况,对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尽早介入,及时调查协调,将问题解决在可控状态。
按照工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含非本地企业项目部)填写“竣工或在建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资支付情况调查表”。各建设单位必须对调查表进行确认,于6月15日前报送我办。
中心城区施工单位调查表直接报送市建委建管处;
九龙工业园区工程由屯溪区政府汇总后报我办;
新城区工程由新城区管委会汇总后报我办;
水利、交通工程有由水利局和交通局汇总后报我办;
各区县所管理工程由各区县政府汇总后报我办。
三、各项目业主和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提前筹措,安排资金,按照“谁项目、谁负责,谁承建、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资,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给予严肃处理。
四、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办、解决。请各区县政府将领导及联系人名单于6月15日前一并报我办备案。
特此通知。
附:1、< src="/UpLoadFolder/2008\09\13\20089135376.gif" border=0>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调查表.xls
2、< src="/UpLoadFolder/2008\09\13\20089135376.gif" border=0>在建(竣工)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调查汇总表.xls
3、< src="/UpLoadFolder/2008\09\13\20089135376.gif" border=0>黄山市清理拖欠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系人名单.xls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抄报:省清欠办、倪玉平副市长
抄送:市监察局、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