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创建新高潮暨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黄山建管网 2008-09-13 02:56:24
 

 黄山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黄建管字[2006]第82号


   

关于开展文明创建新高潮暨春季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局)、中心城区建筑业企业、公用企事业单位:

为迎接四月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黄山市召开,响应全民动员的号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各项布置,按照市委提出的“落实、聚焦、突破”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文明创建新高潮活动,并结合文明创建,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文明创建工作,掀起文明创建工作的新高潮。

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建管处黄建管(2006)第10号文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净化、硬化、美化等项工作有新的进展,所有工地的硬化、围墙、门楼、冲洗设备、宣传氛围必须按要求到位。                                                           

2、每个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两条以上的宣传条幅悬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施工现场近期宣传工作主要内容:

①、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②、文明黄山,从我做起

③、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新黄山

④、知荣辱、树新风

⑤、文明施工、人人有责

⑥、争创文明城市、共创美好家园

⑦、创建文明工地,塑造企业形象

 二、结合创建和日常巡查工作,按市政府安委会布置,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3月31日前,各区县建委(局)、建筑业企业、公用事业单位,对所属的施工现场、经营场所、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消防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以及“谁工地、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落实”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严格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的落实,对检查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因失职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报:省建设厅建管处

抄送:市安委会、市文明委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