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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桐城市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家单位提出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资格申请,以及所提供的资格申报材料,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79号令)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经有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复审,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截止时间为2005年2月18日。 公示期间,与上述资格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冲突的权益人,或其他单位的个人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情况的,可以提交书面投诉举报材料,单位投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投诉举报的应署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 邮编:230001 电话:0551-2871502、2871380 传真:2625891 二○○五年二月五日 附: 2005年2月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审查意见公示
单位名称
申请资格等级 审查拟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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