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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继续保持今年稳定的安全生产状况,根据淮建管〔2007〕98号文件《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处于2007年11月下旬开始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一、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能履行职责,是否能在施工现场坚守岗位; 2、垂直运输设备、塔机、施工电梯是否能按照淮建管〔2007〕36号文件要求进行法定检测、备案,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和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设备; 3、施工用电、脚手架、“四口”、“五临边”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 4、现场冬季防火,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进行监控; 5、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是否符合标准规定。 二、检查方法 一是听取受检查单位的汇报;二是重点检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三是检查监理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所查项目进行综合评定。 三、此次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检查了10天,检查工作进行了35%,共检查了17个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32个,受检面积46万m2 ,合格工程 26个,不合格6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其中限期整改5份,立即停工整改4份,共检查出问题与隐患180余条。 检查塔机36台、施工电梯1台、龙门架12台,并责成施工单位对未检测的塔机一律暂停使用,如发现继续使用,强令封停,对所有检查出的问题均要求限期整改,目前检查仍在进行中. 四、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1、个别单位领导和项目经理安全意识淡薄,只求工程进度与效益,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现场缺少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与设施,工地存在较多问题与隐患。对此,检查组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或停工整改,并对此类工地进行是和重点检查。 2、部分单位未能认真贯彻落实淮建管〔2007〕3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场塔机检测率较低。对于未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的塔机,检查组一律责令暂停使用,待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目前,已有18台塔机已通过检测。 3、检查的施工现场有部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能常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处于无人过问状况,我处对此已提出严厉的批评,并责成这些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到建管处观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录像,接受安全教育,并进行了约谈。
二○○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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