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惠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分包资质增项申请的批复
淮北惠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建委对你单位2007年4月份申请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增项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已向社会公示,现公示期满,特此批复。
请你单位于2007年5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数据上传后,到市建管处办理有关发证手续。
附件:2007年4月份淮北市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汇总表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7年4月份淮北市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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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名 称 |
原 资 质 等 级 |
审 批 资 质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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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营 |
增 项 |
主 营 |
增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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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增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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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惠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砌筑作业
分包一级 |
钢筋、模板、焊接一级.抹灰、油漆、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不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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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作业分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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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关于对《关于允许砌筑等相关劳务企业承担村镇房屋施工的请示》的批复”(建管函[2006]384号)中第2条中明确,“各市在审批劳务资质时,可根据《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设部建市[2005]131号)的精神,对经核准拥有砌筑、抹灰、钢筋、木工作业等相关专业资质并具有施工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在核定其承包工程范围时,除资质标准中规定的范围外,可允许其承担四层以下、九米跨度以下且工程合同款80万元以下的乡、镇、村民用住宅、农房的建筑施工”。
主题词:建筑 资质 惠苑工程公司△ 资质增项 批复
抄报:省建设厅
抄送:濉溪县建委、市三区建设局
淮北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