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技术性措施费纳入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 淮定函[2008]002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建设部建办[2005]89号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建委制定下发了《淮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除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规定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率的下限费率计取外, 现将下列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纳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 一、摸板措施费用; 二、脚手架措施费用; 三、大中型施工机械进退场和安装拆卸措施费用; 四、施工现场围墙、大门等根据组织设计和实际采取的措施方案,参照工程量清单消耗量定额相应规定计算的其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上述费用由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实施备案监督。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按照〈淮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及时支付,不得故意拖欠。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抄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建委、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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