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淮北市2008年度建设工程管理最新文件宣传贯彻学习班的通知

来源:淮北建设 2008-09-12 22:59:03

    关于举办淮北市2008年度建设工程管理最新文件

宣传贯彻学习班的通知

市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和建设工程中介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淮北市建设委员会近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关于印发《淮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有关行为的通知》、“关于印发《淮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等四个最新管理文件。为更好的宣传贯彻执行最新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淮北市2008年度建设工程管理最新文件宣传贯彻学习班”。现就参加学习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宣传贯彻学习班的人员要求:

凡从事我市建设工程管理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中介机构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从事招投标代理或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的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此次宣传贯彻学习班。

二、举办学习班的具体安排。此次学习班采取分期举办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参加人员: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上述单位具有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第二期参加人员:第一期参加单位的造价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经济技术负责人、注册造价师和相关管理科室负责人。

第三期参加人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造价员。

三、学习班的时间安排和学习地点:

本次学习班的时间安排,2008年3月18---3月20日,连续举办三期结束,每期学习时间为一天。根据参加人员的具体情况,如需继续举办,将情况另行安排。

学习班举办地点:淮北市市委党校五楼阶梯教室。

四、学习班不收任何费用,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广大从业人员参加学习。

五、本次学习班由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组织举办。    联系电话:0561—3023446。

联系人:张正方。

特此通知。

                                                                                                                         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抄报:市建委。

 

 

< SRC="/UpLoadFolder/2008\09\12\20089125935.gif" BORDER="0" ALT="">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