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设计工程项目暂行规定

来源:泰安建设工程信息网 2008-09-12 17:30:19
中外合作设计工程项目暂行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六日由国家计委、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 说明 主要内容与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5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公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不相适应。被2001年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9号<<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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