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08年4月份建筑业企业资质
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部159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委组织人员对2008年4月份申请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的13家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6日。
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请于2008年5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委建筑业管理处。单位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阜南路51号 邮编:230001
联系人:黄春兰 电话:0551-2640559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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