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质监站关于对市管区在建工程质量巡查情况的通报 |
| 日建质监发[2008]7号 站属各科室,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在建工程质量的动态监管,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促进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针对2007年冬季气温低且持续时间长,部分工程长期处于冬季施工的情况,市质监站于2008年3月份对市管区在建工程组织开展了质量巡查工作,着重检查了冬季施工部位混凝土分项工程的质量情况。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巡查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等建设法律法规为依据,巡查的重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尤其是冬季施工部位的质量。各检查组共检查工程102项,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讲评,肯定了好的做法,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此外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帮助现场工作人员分析原因,提出了改进施工工艺与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等。 二、好的方面 (一)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较强,各单位都能够自觉地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监理资料能够保证基本完整,特别是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检验和施工试验等主控项目能够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三)工程实体质量总体状况较好。主体施工过程中,钢筋制作绑扎规范、整齐,基础、梁板柱等构件混凝土大多采用商品混凝土,预防混凝土冬季施工质量通病的措施到位,混凝土回弹值符合龄期增长要求,基本上无受冻现象,砌体工程的组砌方法、砂浆饱满度、墙体垂直度和平整度等方面的质量控制普遍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 1、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过于笼统; 2、部分工地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料场未硬化,无水泥库,砂、石骨料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无配合比标识牌,施工现场未有效使用混凝土坍落度筒、砂浆稠度仪等计量仪器; 3、部分施工单位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试块标识不详细; 4、部分工程监理单位的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未进驻施工现场,存在监理员代签字现象。 (二)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方面 1、部分工程技术交底不全面,无分级交底或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2、结构工程的材料检验报告和施工试验报告滞后,混凝土和砂浆试块强度评定不及时,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养护时间不规范; 3、施工日志填写不认真、不规范,有个别工程施工日志填写滞后,冬季施工时未填写气温,记录内容不真实、不全面; 4、部分工程在主体施工中不重视收集电气预埋管线、防水剂、添加剂等产品合格证。 (三)监理资料方面 1、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照抄照搬,无针对性,无进度控制资料; 2、材料或隐蔽报验缺少,签字不及时; 3、工程进度计划、监理月报编制不及时。 (四)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多数框架工程填充墙构造柱钢筋与墙顶结构梁采用植筋法连接,易造成梁底混凝土及梁钢筋损伤,影响梁承载能力,故不提倡在梁底区域采用植筋法,建议采用梁底预埋钢板的方法; 2、部分混凝土构件钢筋绑扎不规范,间距不均匀,剪力墙、框架柱钢筋接头错开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梁柱节点区箍筋有少置、漏置现象,箍筋弯钩角度不足,剪力墙拉钩钢筋间距大,未按图纸要求间距放置,顶层梁柱节点区梁纵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3、楼板、屋面板、阳台挑板、窗台挑板、空调板内负弯矩区钢筋保护层厚度过大,大多为3~4cm,超出规范偏差要求,窗台挑板负筋位置有偏移现象,楼板底部局部钢筋保护层垫块布置偏少,间距大,有钢筋踩踏弯曲现象;如某工程楼面施工较乱,钢筋位移较多,混凝土成品保护差,现浇面有严重踩踏现象,现已对该工程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令其返工处理; 4、混凝土有跑浆、漏浆、坠裂、涨模现象,楼板、梁柱节点混凝土接茬处理不细致、不规范,梁柱节点区有缩颈现象,楼梯板混凝土施工缝留置不规范,顶层、斜屋面楼板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如某住宅楼工程冬季施工的柱混凝土存在受冻现象,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现已对此工程受冻部位的混凝土作了拆除处理; 5、混凝土配合比计量不严格,如某工程混凝土配合比不合格,导致混凝土砂率过大,严重降低混凝土强度,经监督人员巡查发现后,对已完成的部分混凝土作了返工处理; 6、填充墙砌体工程的灰缝,特别是竖向灰缝砂浆欠饱满,拉结筋规格、数量、长度、位置不规范,构造柱钢筋有位移现象; 7、部分住宅工程填充墙未按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设置腰梁,门窗洞口两侧未设置构造柱; 8、后浇带两侧模板及支撑拆除过早,后浇带保护不到位,模板内杂物未清理; 9、剪力墙内成品配电箱、线盒的预埋、安装不规范,有后期敲凿现象,造成墙体表面破损。 四、下一步要求 (一)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健全和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 (二)强化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控制,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工序和部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施工。 (三)大力开展治理质量通病和精品工程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四)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对巡查提出的问题要积极落实整改,消除质量隐患。市质监站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不力的工程将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网上通报。 二○○八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