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来源:岳阳工程造价信息网 2008-09-11 00:00:00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地产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贯彻执行。

公示开展情况将作为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节能减排/建筑节能(http://www.mohurd.gov.cn/)中下载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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