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注册中心: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来源:莱芜市工程建设信息网 2008-09-11 17:40:28
各监理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注册管理工程师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和《关于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8号)有关规定,我省首批换证人员、初始注册人员、变更人员的申报材料已通过省级初审上报建设部。现就有关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明如下:

  一、    关于变更注册和换证注册的问题。没有换证的人员申请变更注册时不需申报换证注册,变更注册后,会颁发新的注册证书。

  二、    关于申报时限的问题。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各单位可随时上报,可通过市级管理部门也可直接上报省级管理部门,省级管理部门正常情况下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上报建设部;换证注册按《关于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8号)文件要求的时间各单位上报市级管理部门,通过市级管理部门上报省级管理部门。

  三、    关于网上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的问题。书面申报材料须为网上申报材料的完整打印件,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网上申报材料须与书面申报材料同时上报,只上报书面申报材料而不上报网上材料者,或者手工填写,网上下载表格打印者,一律不受理。为避开网上申报特别是集中换证高峰时网速过慢,各单位可提前在网上整理申报材料,以便及时上报。

  四、    为便于材料的整理,所附用于证书的一张一寸照片请贴在材料首页的左上角。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五、    目前暂时没有续期注册的问题。所有人员不需申报。

  六、    经建设部审核批准的已申报注册人员情况会在本网站上及时通知。供各单位查询。

  七、    其他有关问题按上述三个文件的要求。

  因本年度涉及换证注册,工作量较大,请各单位认真仔细准备申报材料,以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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